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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霍煤临县庞庞塔煤矿接二连三发生安全事故,悲剧重演未能引起重视

2023-06-07 浏览:574

作为国家产煤重地,近些年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直处于高压态势。山西省委、省政府再三告诫:“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且在血泪矿难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要求,加大对煤矿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尤其是矿难瞒报事故更应严肃处理。然而即使在各级政府对矿难瞒报的严厉打击下,部分地区一些见利忘义的煤矿老板和某些监管人员,在煤炭开采暴利的贪欲驱使之下,只要稍微有一点机会,瞒报事件仍会在这个怪圈里循环,悲剧仍会再次上演!


2023年5月7日下午,位于山西省霍州煤电临县庞庞塔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一名员工死亡。死者名为杨亮,霍州市辛置镇南下庄村人。事故发生后,庞庞塔煤矿并未第一时间向临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上报,而是封锁事故信息,企图通过瞒报私了的形式来掩盖生产事故。相比于安全事故的发生,更令人寒心和无法接受的是对安全事故的刻意隐瞒,这既是对死者生命的亵渎,也是对国法党纪的公然挑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此前庞庞塔煤矿因安全事故被停产整顿。2023年3月7日,该矿一名职工在井下车场处违章处理齿轨车掉道时,不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安全事故发生在全国“两会”期间,发生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之际,发生在全市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议召开不到一月之时,充分暴露出该矿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安全培训流于形式,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到岗到人,现场管理不严不细等问题,影响恶劣,教训极深。


关于迟报、漏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2018年中办、国办曾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职责、责任追究和处分都有严格要求。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方面煤炭企业之所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无非逃脱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另一方面也反映当地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没有尽到职责,助长了不正之风。


仅在山西省就有诸多惨重的瞒报教训在前,在吕梁这个“重灾区”却又再次发生瞒报,其恶劣行为让人痛心。山西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也要求,在治理矿难瞒报上,地方政府更应以身作则,真正以公开透明、直面责任的态度来处置矿难等任何安全事故,既为企业做好示范,也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彻底打消涉事企业“私了”的侥幸心理和可能的空间。


希望当地相关部门严格监管庞庞塔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尽快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到位,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故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