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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山西吕梁东泰集团永聚煤矿瞒报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018-06-24 浏览:214


640 (7).jpg每日社会6月11日讯 近日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一旷工反映人楼阳升(化名)向本报反映,称4月22日16时左右,吕梁市离石区东泰集团永聚煤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一名旷工当场死亡。当时,一名矿工在井下作业时,因安全防范不到位,被电击中手心,致当场死亡。死亡矿工名叫郑五平,现年45岁,是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灵泉镇孟家塔村人。死者郑五平生前育有3个儿女,妻子名叫海艳(音),现年38岁。

  该举报人还告诉本报说,永聚煤矿目前并未验收,属于违规生产状态。为了不被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东泰集团永聚煤矿选择了私自协商的方法,草草了解此事。据听说给死者妻子赔偿了200多万。

  东泰集团屡屡瞒报到底谁是“保护伞”?

  2016年11月29日凌晨,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的山西东泰集团永宁煤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涉嫌瞒报。据知情人讲,2016年11月29日凌晨永宁矿职工朱建文在井下作业时,被运作的机器挤压,后送往吕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据了解:死者朱建文,35岁,中阳县金罗镇人,家住中阳县城,是永宁矿工人,身份证号14233019****1264014。事故发生后,该矿没有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而是瞒天过海,与死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作了瞒报处理。

  2017年8月30晚,山西离石永聚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塌方事故,一人死亡。死者高文生,42岁,(身份证1421241****0013)系山西临县林家坪乡王家洼村人。事故发生后,煤矿为了隐瞒事故,将尸体连夜拉到陕西绥德一医院太平间,最后以330万元和家属私下了结,该事故涉嫌瞒报。

  东泰集团永宁煤业2018年1月5日井下发生一起致人死亡的安全事故,煤墙坍塌导致工人刘艳(音)兵重伤,经吕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尸体运往陕西绥德,私下与死者家属达成215万的赔偿协议,刘艳(音)兵于1月10日下葬。

  职能部门是渎职还是形同虚设


  6日上午,本网来到山西吕梁市离石区煤炭局,在该局得知张峥嵘局长外出。随后来到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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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付慧芳主任接待了本网,说明来意并递交了书面反映材料。付主任称,目前未接到永聚煤矿的相关举报,随后复印了证件后表示,等局长回来后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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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一个个农民工的生命在瞬间陨落,看着死者家属悲痛欲绝的表情,我们不禁要问:本来可以避免的安全事故,为何不断的发生呢?究竟谁该为这些死去的员工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否涉嫌瞒报?瞒报背后有什么利益链条?我们也许不得而知?